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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亿元惩罚,环保违法,污染型企业不能承受之重
发布:2021年08月02日  浏览:578次

  有人称:中国的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这句话或许有些夸张,但却反映了一个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中国的部分企业家在企业发展前期的经营管理,并不是十分规范合法,是带有原罪的。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经济发展,我国采用的是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对于企业和企业家采取了较为宽松的保护政策。对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只要是有利于经济发展,有时候监管部门也是采取睁一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更愿意站在企业和企业家的角度去处理问题。当然那个时候,中国的法制建设也并不完善,对于很多违法违规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自然也没办法进行依法处理。这给部分中国企业家留下了一个错误的印象,认为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只要企业经营得好,出现问题之后,政府总会帮自己把问题解决的。

     而进入21世纪后,中国的经济建设早已今非昔比,取得了有目共睹的辉煌成绩,中国的法治建设也日趋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建成。但是部分企业家的法律意识却还停留在上个世纪,对于企业的管理模式也还停留在上一个世纪,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这种错误法律意识的指引下,企业的经营自然是危机重重,一不小心就可能会触犯法律,轻则罚款拘留,重则吊销营业执照,甚至锒铛入狱。



     

     以环境保护为例,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提出以来,在过去的15年里,生态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的法律已达13部,行政法规30部,国家层面有效的环境标准总数多达2011项。并且生态环境部还在不断加快立法步伐,推动和完善法制体系,以实现“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均已落入实处,正在环保执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此,日益频现的“天价”环保罚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2019年单次环境违法罚款最高的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江淮汽车对车辆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作出的环保处罚,根据京环保车罚字【2018】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次行政处罚的罚没款累计高达1亿7000余万元。

     但这并非是,2019年度中国企业在环保领域栽下的第一大坑。根据检索显示,实际上当年中国环保史上最大的罚单是针对国际巨头胜科水务公司开出的5.2亿元罚单。根据报道,2014年至2017年期间,南京胜科水务公司多次采用修建暗管、篡改监测数据、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却接收其他单位化工染料类危险废物等方式,向长江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水共计284583.04立方,污泥约4362.53吨,危险废物54.06吨。经鉴定,胜科公司的前述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数额合计约4.70亿元。最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上述污水处理公司及涉案的1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等12人犯有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刑6年至1年不等,并处2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被判处罚金500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南京中院。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南京检察机关还对南京胜科水务公司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事污水处理公司赔偿4.7亿元环境修复费用,并获得法院支持。罚款金额加上环境修复费用,因为违法排污问题,南京胜科水务公司最终是付出了5.2亿元的惨重代价。

      而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2019年1-6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63744份,罚款金额为46.33亿元,案件平均罚款金额7.27万元。在上述被处罚的企业中,不乏国内知名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如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中国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潍柴(重庆)汽车有限公司等等。

     由此可见,环保绝非小事,早已不是领导说说情就能解决的问题,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已然成为当下环保执法的新趋势。对此,污染型企业必须引起充分的重视,尤其是在新的固废防治法已经出台实施,三年危废专项整治也即将开始实施的背景下。一旦企业因管理不慎而涉嫌环保违法时,动则上万,数十万,乃至上亿元的环保罚单,绝不是企业所能承受之重,而涉及刑事犯罪更是将直接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亡羊补牢,不如事前预防,环保合规,势在必行。



【作者:张江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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