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与高德在前段时间的第二届云栖大会后互喷了对方一脸口水,互指对方在统计数据上的各种问题,而且都在强调自己是目前做得最好的地图(你们这么傲娇,叫人家google地图面子往哪里搁)。事件起源在于俞永福在阿里云栖大会上演讲,称高德地图手机客户端的每日活跃数据反超百度地图成为行业第一,并喊话百度地图“不服来战”。百度地图以跑分回应,亦质疑高德数据造假,双方就开始了引用各方所谓权威数据的拉锯战。
搞不好,两位地图君估计又要在法庭上见了?这也不错,让一切数据见鬼,让法庭来决定谁才是王者吧。咦,我为什么会说“又”呢?这里面肯定有故事。
早在2013年,网传信息显示,百度称高德在无依据的情况下指责百度“卖假药”、“把用户导入沟里”,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就把高德公司告到了法庭。百度称其为一家拥有百度地图、百度导航等产品的互联网公司,被告所经营的高德导航亦是针对互联网领域的导航软件,因此原被告属于同行业竞争者。近日原告发现二被告其在新浪微博的官方微博发布污蔑、诋毁原告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的言论,属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原告的声,并要求赔偿原告合理费用50万元。
高德却援引易观国际的统计数据称,高德地图、高德导航分别以31.3%和30.7%的份额占中国手机地图、手机导航市场份额第一。百度发起对高德的诉讼,企图借此遏制高德在LBS(基于位置的服务)领域的快速发展。据此,高德当时声称也将提出反诉。
移动地图领域,是移动端流量的巨大入口,诸多商业模式都需要借助电子地图而成立,因此,百度和高德,在这个战场上的斗争似乎无法避免,而诉讼,再说透些,就是诉讼中的不正当竞争,是互联网公司最好的手段,没有之一。但尽管如此,很多人还是在诉讼战场上啪啪打脸,结果预期和想象中的差距太多,这都是一些前车之鉴……
上海汉涛公司诉北京爱帮公司不正当竞争中,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案例。
爱帮公司(爱帮网)起诉称其服务内容主要涵盖与用户衣食住行、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等相关的多个服务类别,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汉涛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与我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汉涛公司长期毫无依据的在大众点评网对其网站个人用户、招聘对象、合作伙伴等宣称“大众点评网是中国最大的城市消费指南网站,国内最大的生活指南网站”,“大众点评网的美食信息和餐馆搜索引擎是业内公认最专业、最高质量的”的内容。该虚假广告宣传行为是对我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相关公众用户和合作伙伴对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怀疑,并最终影响我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声誉。
被告汉涛公司辩称:我公司的宣传内容均来自第三方的客观数据和评价,且获得过众多权威奖项。我公司与众多一线厂商签订的内容合作协议,反映了我公司网站的内容最丰富、全面。因此,我公司无虚假宣传行为。爱帮科技公司的反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反诉请求。
虽然大众点评和爱帮科技都想借助法院的判决为自己正名行业第一。但法院判决理由却各抽了他们一啪啪。法院认为:爱帮科技公司和汉涛公司虚假宣传,均属于不正当竞争。双方均应立即停止虚假宣传,消除虚假宣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具体赔偿数额和消除影响的方式由原审法院酌定。
法院认为:爱帮科技公司宣称“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应为其上述宣传行为提供充分依据。虽然爱帮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网站对爱帮网和大众点评网及其他网站的业务评价和比较情况等证据,但上述网站的中立性、数据真实性、结论权威性等均有待进一步证明。汉涛公司宣称“大众点评网是中国最大的城市消费指南网站,国内最大的生活指南网站”、“大众点评网的美食信息和餐馆搜索引擎是业内公认最专业、最高质量的”,同样应为其上述宣传行为提供充分依据。虽然汉涛公司提交了部分奖项、证书、媒体报道、照片、合同、网站比较信息、图书等证据,但是评奖机构、媒体报道评论、网站比较信息的中立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证明,媒体报道评论和汉涛公司自我宣传之间的关系也有待进一步证明,照片、合同、图书等也不能成为其宣传内容的充分依据。
看到这里,下面开始聊聊不正竞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从上述条款,特别是第九条,我们其实不难看出,该法并没有说经营者不得对数据、行业地位进行虚假宣传,但这只能怪这部法律颁布的太早,全然没有发觉互联网时代的临近(好在现在已经在修订中了)。然而法院仍然能根据第九条中的一个“等”字发散思维并作出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新广告法明确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于该类极限用语已然不能使用,但是,网传说凡是极限用语就罚20万的报道确有夸大之嫌,因为其实像“首个”、“独家”、“唯一”等用语,如有事实依据且能完整清楚表示,不致引人误解的,则仍然是允许使用的。所以,如果高德或百度使用的行业第一,用户数第一等能有明确事实依据的,还是可以讲讲的。不过,在这个没有良好权威的社会调查机构的状况下,他们可得找一家能号称数据可信度第一的统计机构出来先,也许这也是另一个战场罢。
所以,大家还是埋头苦干,就像罗永浩在m1发布会上夸奖讯飞语音一样,先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伟大公司吧,也学学老罗当年夸小米一样多点大度好了。
作为互联网公司,不正当竞争已经是头号杀手,我们应尽量避免将竞争对手或其产品与本企业产品进行对比介绍或攻击,以衬托本企业产品更为优秀,这种类型的宣传文字,通常会有意贬低对方企业或产品,因此,法院现有判决中对于企业的宣传行为通常也是持否定的态度,各打五十,以惩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