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策律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及知识产权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律硕士,擅长互联网电商、商业地产法律事务及争议解决(诉讼仲裁)。
笔者在今年4月份写过一篇文章《全国首例微信三级分销被认定为传销,三级分销“身世”揭秘》,试图理清微信三级分销模式,披露传销行为假借所谓三级分销的合法性外衣,行非法行为的技俩,从而对互联网企业的营销合规审核提供参考,也提醒那些拼命要砸钱开发分销系统的从业者小心从事。当时估计很多人还都将信将疑,但今天带给大家的活生生的案例,应该足以让大家“止步不前”,不再寄希望于微信分销模式的“传奇”了。
从事微商的人可能对“云在指尖”不陌生,它被称为“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商”。截止2016年2月份,“云在指尖”商城浏览数达1.4295亿人,关注人数达2476.08万人次,这一次,这个“中国最大的微商分销商”也倒下了。
咸宁市工商局认为云在指尖据以被认定为传销的依据在于:1.云在指尖有确定上下线层级关系;2.云在指尖要求人员缴纳费用(最低128元)获得会员级别和继续发展人员晋升会员级别;3.云在指尖依据会员的层级关系和会员级别分配佣金。云在指尖将佣金部分,按预先设计的制度规则进配,导致关注群体受利益诱惑进行非理性消费、过度营销分享,使得微信平台中充斥“云在指尖”的传销信息,正常使用微信的人群被恶意推广,破坏了互联网环境、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传销违法行为的社会后果。云在指尖的行为构成了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
(图:网传的云在指尖分级系统)
特别指得注意提,咸宁工商局其实早在2015年的4月就接到了云在指尖涉嫌传销的举报,只因案件复杂而多次延期。其中一个小细节在于2016年的6月,湖北省工商局其实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批复意见,将云在指尖的全国管辖权移交给了咸宁工商局,这说明什么问题,分销问题其实早就已经引起国家层面的注意,当大家都还沉浸在微信分销的红利狂欢时,国家已经在背后着手调查了,大家该不有身冷汗么,这次国家工商总局直接拿全国最大的微分销商开刀,已经算是发出了最为积极和强烈的信号,再踏步往前者也许谁都保不住了。
大家看到,本案云在指尖虽然不是三级,而是八级传销,但仍然没有被定为犯罪行为。因此,笔者在此总结出来两根救命稻草,做分销的如果实在内心还是有点舍不得,但还是建议至少得抓紧这两根救命稻草吧。
第一根救命稻草:一定要有真实的商品销售。这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之一,那些没有真实商品销售,单纯拉人头骗入门费的模式,该真的要收手了,必定会构成传销犯罪。在有真实商品销售的情况下,有些销售的成本费用,才还有希望在总的违法所得中进行扣除,实际上,在云在指尖案件中,工商从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公司拉出的流水总计有近6亿8千多万元人民币,扣除货款、退货款及佣金后还有1亿2千多万元人民币,经重新审计后认为其中还有8370余万元可以认定为合理费用,否则,本案的结果可能就不是没收你3900多万收入,而是要没收1亿2千多万元人民币了。
而没有真实商品销售的案例,其实早在2013年爆出的通和国际传销案中,就已经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谭森瀚等五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具体大家搜即可。
第二根救命稻草:主动配合调查并停止分销业务,所谓缴枪不杀。很多分销商城其实因为前期投入了动辄上百万元的商城开发和分销开发技术费用,在遇到工商询问时也是闪烁躲藏不配合,本案云在指尖其实也在调查过程中两次不配合调查,在微信分销还没有完全定性的当时,我和有些咨询的人也聊到要不找个没有前车之鉴的工商管辖地继续分销呗,例如偏远工商,还有有超牛背景分销商如中粮集团所在地注册公司等。但显然,这也许只是拖拖时间而已,而且到最后可能也就不存在行政处罚法中确定的从轻处罚情节了。所以,如果当地真有工商找你谈心了,你还是乖点吧!
微商的路越来越不好走,微信平台打击微分销也如火如荼进行中,成千上万分销平台已经关闭,国家法律也已经看到了这个不怎么干净纯洁的网络世界。但相信总会有些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