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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股权、不激励
发布:2015年05月12日  浏览:848次
  新三板市场火了,挂牌企业与日俱增,交易量节节攀升,新三板市值已突破万亿,壮丽的资本大厦已然形成。
  新三板挂牌企业大都是中小企业,如何利用新三板挂牌的契机,寻求突破,是企业挂牌的目的之一。而企业的发展又离不开人才,如何稳定队伍、共同发展就成了企业考虑的大问题之一。
  股权激励无疑将起到极大的作用,这是一个无股权、不激励的时代。
  近日,我们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一些新三板挂牌企业进行了分析研究,总结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时机
  之前,我们曾帮助一些有限公司实施过股权激励计划,但由于未挂牌企业的股权价值体现不充分,无法让人直观的感觉到每份股权的价值,无法让激励对象有心潮澎湃的感觉,因此股权激励并不积极,效果并不明显。
  如今,有限公司经股份制改造并在新三板挂牌后,每股价格能够通过市场感知,例如已挂牌企业“国科海博”,实施股权激励时价格为3.29元/股,其定价依据为前20天平均交易价格的50%,激励作用一下子迸发。
  因此,为提升股权激励的作用,我们建议将股权激励的时间安排在企业挂牌之后进行。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价格
  实施股权激励的定价颇为艺术,价格太低,老板不愿意,价格太高,激励作用降低,因此我们建议,设定一种价格计算方式,如“国科海博”,按照某段时间内市场平均价为依据,给激励对象一个可观的折扣,对双方而言均能接受。
  三、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
  经过对一些挂牌企业的分析,我们发现在股权激励中一次性实施到位的并不多,一般通过限期分批实施,而且充分运用有限合伙组织形式的便利性。比如,挂牌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将股份增发到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挂牌企业的股份,当激励对象满足设定的条件时,即可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比例行权,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激励对象转让股份,或通过持有有限合伙企业的份额间接持有挂牌企业的股份。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在企业新三板挂牌中的作用,我们后续将专门撰文介绍。
  四、关于限售安排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留住人才,那么在激励计划时,可以通过特别约定“限售期”以达到留人的目的,也就是说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无法兑现走人。因此,股权激励对于员工而言也是一把双刃剑,享受激励的同时也得承受一些限制。对此,我们建议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合理的设置限售期,以使股权激励效果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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