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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智互联网法律团队对《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
发布:2016年10月20日  浏览:1233次

近日,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夏家品律师作为杭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副会长、杭州市电子商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受邀参与对浙江省商务厅起草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发表立法修改意见及建议。

夏家品、麻策、喻伟东等腾智互联网法律团队成员,各自结合数年来的执业实际及互联网法律研究成果,逐条研读分析草案条文后提出来“建议第十五条删除货币出资的比例要求 ”,“建议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于X个工作日内日进行补齐,否则不予备案”,“建议第二十六条增加对第三方平台制定、修改规则和协议进行一定限制”,“建议第二十七条增加并明确平台经营者在公示期间内有权采取临时措施,以防止平台商家在公示期间继续从事违法或有损他人利益的交易行为”及“第四十条建议鼓励设立消费者保障金,以便更及时、便捷的赔付消费者”等合计16条立法修改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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