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厅长马柏伟之声
构筑新型检律关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与公检法司的互动,用三个字来表述就是:法、善、和。即,依法办事、善意出发、和而不同。
省检察长汪瀚之声
“各司其职、殊途同归”、“和而不同、相得益彰”、“亲上加清、良性互动”是新型检律关系应该具备的特征。
与会的十五位律师纷纷献计献策,座谈会讨论气氛热烈,取得圆满成功。
可喜变化之处
当前浙江检察机关平等对待律师,主动对接律师,听取律师意见,服务律师的意识越来越强,而且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例如,各级检察案管中心的建立,一站式的服务,极大地便利了律师查阅案卷,广受律师们的好评。
有待改进之处
会见权
*特别重大贿赂案件会见难,律师呼声强烈,希望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应确保律师侦查终结前会见,而且时间至少应提前一周安排;
*希望报捕前能安排律师会见,以便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发表意见
阅卷权
*应推广电子卷宗,公检法无缝对接,节约司法资源
*不能限制律师复制案卷证据材料的方式,是复印、拍照还是扫描或拷贝由律师自主选择;
*应充分重视保障被害人代理律师的阅卷权。
听取律师意见
*公诉、侦监做的较好,侦查机关有待改进
*律师提供书面辩护意见后,应有书面答复。
*听取律师口头意见,应制作记录并归档。
*自侦案件,更应重视听取律师意见。
知情权
*急待改进,律师反应强烈。
------建议专门设立窗口,负律师接待、查询、预约等。
------报捕、移诉、退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要及时告知
------告知方式可多样化
监督与追责
*侦查与纪委联合办案问题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被滥用问题;
*调查取证中审讯录像与笔录记载不符问题等
*加强对公安立案监督,解决受害人立案难问题;
*建立统一部门受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投诉、查处及反馈。
建言献策
*检务公开,设立面向律师的检察开放日,增进相互之间了解与理解。
*建立共同的培训机制,增进法律共同体的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