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碧君律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家事部、财富传承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在读),擅长婚姻、继承等家事诉讼,婚姻财产保护,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
贵圈多风雨,人红是非多。
没有一点点防备,娱乐新闻里突然出现了赵薇老公遭司机假冒卖掉豪宅的消息,不仅横跨财经、财经、社会三界,在法律界更是引起了一阵巨大的涟漪。我们先来看看整个新闻的来龙去脉:
赵薇老公黄有龙被告上法庭,原因是有人买了他的房子,却迟迟无法入住,因而提告,要求黄有龙腾退房屋。看上去是黄有龙无理,可这房子却不是黄有龙卖掉的,而是他的司机卖掉的。司机为何能卖掉黄有龙的房产呢?究其原因,竟然是该司机冒充黄有龙到公证处,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办理了委托公证证明,委托另一人将房屋卖给了武某。事情败露,该房屋自然无法腾退交付,黄有龙也就被武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交付房屋。要骗过人脸识别系统不是容易的事,但这位司机为何能冒充黄有龙通过人脸识别呢?难道他俩长得一模一样?还是其中另有乾坤。该案于10月2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
没想到这个看似玩笑的消息不但属实,最近还开庭了。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称,通过对比,靳某和黄有龙照片分值超过0.6。仅0.6就能认定与本人无差,公证机关的人脸识别系统也是呵呵哒。人脸识别系统这一并不太成熟的事物不仅考验着法院法官的审判案件知识的更新速度,还考验着把这项技术商业化运用的主体(在这里是北京市某公证处)的责任承担能力。
热闹看到这里就为止了,轻松甚至好笑的娱乐新闻里透露出来的严肃问题又是什么?这个案例中最直接被我们所关注的一点就是房屋委托公证的风险,确实存在并且非常容易发生。比如:
一、委托人风险
房产委托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对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当受托人取得代理权后将房产卖给不同的人,即一房二卖甚至是多卖的情况下,受托人在骗得巨款后潜逃,那么委托人就面临着承担返还价款、违约赔偿的责任。
据闻赵薇和黄有龙的司机因为赌债压身动了这么大个歪脑筋,就算公安机关把人抓到了,也许钱也就还债或者挥霍了,能不能执行到位还是问题。
二、公证机构风险
委托人否认办过委托书公证,黄有龙真没卖过房,当然不会承认。如此一来给公证处和公证行业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若是公证机关穷尽审查方法也无法辨别委托的真伪,那么对于公证机关来说,收了不多的钱,却要承担巨大的赔偿责任,也是亚历山大了点。对于如何完善公证审核手续,能做到既简便又合法有效,相信也是公证界在未来亟待思考的课题。
三、买房人风险
法律规定,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由委托人决定或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决定。有的中介(炒房)公司钻授权委托书法律特征的空子,要卖房人委托受托人十多个,委托事项十多项,又不要委托期限,委托人风险极大。实践中会造成受托人一房二卖的情况,使得支付了对价的买房拿不到房屋又损失了金钱。
如果卖房者必须通过委托公证的方式办理房屋的买卖、出租、抵押那么建议在办理公证委托时,避免全权委托而是对授权范围进行限制。例如,限制授权时间,明确具体的时间段;限制授权范围,排除受托人代收房款的权限;限制交易的对象,明确代理人只有在与特定的买家进行交易时才有权代理。笔者建议司法部联合其他部门包括房产部门、税收部门、物价部门等采取措施,尽快制定细致的《房产委托公证细则》,这对维护国家、社会、公证机构、公民的利益,消除房产委托公证的潜在风险意义重大。
有很多时候,看完别人的热闹,却很难说风险是不是什么时候也会降临到自己的身上。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有效管理好自己的财富,显得比一味创造财富而置之不理更重要。对于在全世界各地拥有多处豪宅和酒庄的赵薇一家子来说,黄有龙的房子拿不拿的回来,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你看,赵薇在天猫卖的红酒那么火爆,我都跃跃欲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