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6日下午,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浙大网新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邀请,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朱智慧律师为该公司相关员工作了合同法律实务讲座。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大部分社会财富都是由合同构成的!”朱智慧律师以美国法学家庞德的这句名言开始,从对合同的认识了解、合同的履行与管理等方面入手,详细讲解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相关知识与案例,强调了合同约定对于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结合网新公司的业务特点,朱智慧律师在讲解合同法律的一般性实务后,还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风险防范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就网新公司在电气安装、会议智能系统施工等业务中的常见纠纷,有针对性地讲解了该类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讲座过程中,丰富多样的案例激起了与会人员的高涨热情,大家纷纷表达了自己的不同观点与疑问,朱智慧律师细致讲解、一一释疑,提醒大家要以法律思维处理合同法律实务,避免惯性思维与感性判断。三个小时的讲座很快就过去了,当朱智慧律师最后以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名言“权利绝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总结时,与会人员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