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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拯救你,美丽的智珠寺 ——谈政府无力顾及的文化遗产与法律冲突中的善念
发布:2015年07月14日  浏览:1543次

【李 佳律师】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擅长建筑房产、民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业务。


一、缘起

大清康熙年间,在故宫的东北角上,建起了三座寺庙:智珠寺、法渊寺和嵩祝寺。“智珠寺”三字,是乾隆皇帝亲笔题写。如今,法渊寺已毁坏无存,建成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07年的一天,一个骑着单车在北京胡同里瞎转悠的比利时老头儿,在一片民房中发现了破败已久的智珠寺。残垣断壁在夕阳的余晖中,散发出动人心魄的绝望之美,他决定重整这座寺庙,修缮的方式叫做“修旧如旧”。“那一天,我发现了我的使命。”老头儿说。

“修旧如旧”并不是嘴上说说那么容易,时光在一件古物上留下的痕迹,不是把千手观音涂得闪闪发光亮瞎眼就可以拿出来吓人。他们清理出了400卡车瓦砾,为翻新重建购买了80立方新木材,换掉了71根木柱,并整修了1400平方米的棚顶,43000块棚顶瓦片被手工清洗和更换,每一块砖瓦和木头都被小心翼翼地拆下来,全部一一编号。他们小心地留下了各个历史时期的信息,比如“文革时期”的标语:教育你要“团结紧张严肃活泼”他们从旧建筑里挑选能使用的材料,再寻找到最接近旧材料的新材料,按建筑原貌一比一重建。这种方法比全部拆掉再用新材料按旧图纸重建的方式费时费力很多,这显然不是一个合理的成本,但这是一种对于历史的尊重。所以,当整整五年过去,修整完毕的智珠寺出现在你面前,它不是一座崭新簇亮的建筑,你看得到一百多年的时间,在它身上留下的痕迹。201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给智珠寺的获奖评语是:“智珠寺,这座公元17世纪晚期北京的宏伟寺庙建筑群,经全面修缮,愈发显示出其丰富的历史积淀,令世人传颂景仰。修缮前,院内古建破败不堪,淹没在与其格格不入的新建筑中。”

修缮后,曾经智珠寺的大殿,如今改造成礼堂,作为举办活动的场地;大殿北面的后殿改造成休息室,供客人小憩;八间客房都位于院子的后半部分;曾经的东面僧房,改造成了会议室和画廊。曾经的智珠寺变成了“东景缘”,一座集画廊、西餐厅、酒店于一身的“庙”。Temple,北京人这么称呼它,慕名而来的外国人这么称呼它,刘烨跟他的法国姑娘在这里订了婚。

二、争议

然而,一篇名为《故宫旁寺庙变会所,可坐龙椅》的文章,将传说的中“智珠寺”推上了批斗的聚光灯下。几天后,一篇《智珠寺凭啥不能开高档餐厅》的文章又横空出世,力撑智珠寺的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方式,并对其建筑修缮给予极高评价。

投资方、文物部门、媒体对此各执一词。对于投资方而言,多年的修复工程消耗了大量的资金,引入商业运营是必然的选择。为此,他们选择了对文物伤害最小的商业项目:高雅的酒店、不使用明火的西餐厅、画廊。对于文物保护部门而言,每年文物修缮费用是有限的,如果没有社会资本的介入,智珠寺这种级别的文物早就不复存在了。站在媒体的角度看,在文物单位里开餐厅、办酒店、搞画展,违反了《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行为,一定要曝它的光。在相关讨论还在激烈进行中时,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更将智珠寺推到风口浪尖。

这是一场纠结的纷争。或许,参与争论每一方的动机都是善意的,但各自的观点却又是片面的。它不是一个简单的判断题,而是一个复杂的思考题。

三、思索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结果,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就北京市而言,目前仍有六成以上的文保单位被不合理使用。数量如此众多的文保单位有待腾退和修缮,这就带来了两个问题:一、谁来出钱修缮?显然,这单靠政府的力量行不通;二、这些丧失了原有功能的古建筑腾退、修缮后,如何利用?全部恢复原有功能是不可能的,全部变成博物馆更不可能。

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在回答关于如何激发公众保护文物热情的提问时说:“要允许社会资金在投入保护文物的同时,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这不失是一个务实明智的选择。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在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后有所获利,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经营所得。在这里,关键在于政府的监管:社会资金主持的文物保护项目,其规划设计是否合法、操作是否合规、理念是否符合保护准则?也就是说,不管谁出钱修,关键看能否保证文物的安全。

如何评判它们是否属于合理保护、利用?首先还是要看是否会对文物建筑造成破坏,其次要看是否具有一定意义上的公益性——使用方式是否有助于文化遗产价值的彰显和传承。

拿嵩祝寺与智珠寺的改建和利用,对比便知。

嵩祝寺即是前文所提故宫东北角与智珠寺相邻的三个古寺之一。

2005年嵩祝寺西路北侧院落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同年,嵩祝寺西路北侧院落西南角耳房被毁,建设成为二层SPA水疗浴房。2007年初,“嵩祝名院”又在该院落内开凿人工水池,添建混凝土湖心餐厅,为使分别位于智珠寺和嵩祝寺内的经营场所联通,又陆续拆毁智珠寺最后一进院的东西配房、转角房,改建成游廊和汽车可以进入的仿古大门,并在嵩祝寺西路北院的西配殿后檐违法加建,使原本南北向的寺院轴线变为东西向布局。2010年,“嵩祝名院”违法拆毁智珠寺后殿北侧的围墙,临街添建了二层的仿古楼房,扩大经营面积。

管理使用上,“嵩祝名院”为会所制高档餐饮、娱乐及购物场所,仅向会员及预订客户开放,普通民众无法进入参观,甚至连文物部门执法督察队都很难进入,导致上述打着修缮的旗号而改变文物原状,甚至灭失文物本体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

而智珠寺的维修正如前文所述,力求最大限度保存历史信息。修复工程根据施工现场的新发现随时调整方案,并且每一步都按程序向北京市文物局报批,因此留下了大量研究资料,比如天王殿北侧的拱门、大殿殿前的月台须弥座都是在施工队偶然发现后,被认真记录、报文物局并争取保留下来;在都纲殿的维修中,修缮团队为每一根木构件、每一件瓦片编号记录;大殿内的300多幅写有梵字真言的彩绘天花板也被一一取下,经传统中国画的揭取、清洗工艺处理后逐一回裱,重置原位。智珠寺并没有被“修复一新”,而是展现了完整的历史。2011年,智珠寺修缮阶段性竣工并通过北京市文物局验收。2012年,荣获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亚太地区文物保护工程年度范例奖。

修缮完成后,依据此前签订协议中的规定,以及“谁修缮,谁受益”的原则,智珠寺内开设了一家西餐厅、一个画廊和一家小型旅馆。其中西餐厅菜品虽然价格不菲,但并非高端会所,面向所有顾客开放。除利用天王殿作为入口处的候餐区,其他所有就餐区、厨房均位于保留下来的工厂厂房建筑中,文保范围内无明火烹饪,文物建筑内无就餐活动;而画廊则常年举办免费艺术展,观众可以在展厅内自由参观。被当作多功能厅使用的都纲殿也经常举办小型音乐会和舞蹈演出,任何人都可以购票进入;此外,在用餐高峰期或者包场时间段以外,公众即便不就餐、不住宿,也可以进入寺内参观。从修缮上,它既通过了主管文物行政部门的验收,又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殊荣;从利用上,它将一处丧失原有功能的古建筑群由破败的工厂变成一处集餐饮、住宿、文艺活动于一身的社区文化中心,且藉由不同的活动规划面向公众开放参观,保证了文化遗产历史信息的传承,保护了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

如此,为何不能给予一点鼓励呢?如果仅从某些不切合实际的条文出发,放弃理性判断原则,将“嵩祝名院”与“东景缘”混为一谈,一刀切地否定,无疑“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的热情将受到毁灭性打击。

四、出路

文物如何活化、保护和商用的问题,折磨着我们这个除旧迎新的国家。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有四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对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笔者特别认同梁思成对待保护古建筑观点:“以保存现状为保存古建筑之最佳方法,复原部分非有绝对把握不易轻易实行,以求现存结构寿命最大限度的延长,不能像古人拆旧建新”。

对于“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方针如何执行,笔者认为社会力量介入文物保护是大势所趋,只要有利于文物保护,引入社会资本,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并允许适度的利用,完全符合文物保护的方针。

实际上,智珠寺的例子为今后的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供了方向。为这样的例子出台一些鼓励政策,并制定相关法律予以保护刻不容缓。让“善缘结出善果”,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不失为是件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的好事。否则,当一件件文物逐渐在我们的眼前消失时,我们就真的成了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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