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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为加强研究生们的实务经验,特聘请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胡东迁主任为研究生实务导师。
据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关于聘请研究生实务导师的通知》(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办[2018]5号)公告,经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聘请朱黎、张震宇及胡东迁主任等共11位校外专家担任学院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聘期三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