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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保险对婚姻来说有什么用?
发布:2017年09月01日  浏览:4995次

常有人问我:

怎么样在婚姻中保全财产,

做到个人利益最大化。


其实,除了有些在婚前能有心做到规划的,婚后基本上,筹划来筹划去,都是夫妻利益绑定的结果,除了——保 险

一方面,如果想给对方一辈子爱的承诺和表示,送什么好?珠宝?豪车?现在已经不流行啦,《我的前半生》里白光对贺涵和陈俊生说,你们有房有车有保险,也算成功人士了吧?!所以,现代的成功人士,没有配备保险是不完整的。

虽影视作品有点夸张,不过不得不提保险是因为这个工具太重要,绕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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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就此文从法律的角度来阐述下保险对于婚姻的几方面作用:

 

一、受益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很多人买保险,从来不看保险合同和条款,刷刷一翻付钱签字完事。实际上,保险合同有四个主体: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

《保险法》第39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根据保险法的司法解释:

(一)丨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丨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丨受益人的约定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

举个例子,如果A男为自己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是B女。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是A,被保险人也是A,而受益人是B。

也就是说,A的人寿保险在指定受益人的时候可以仅约定身份关系,比如说指定受益人是其配偶,那么只有当A和B结婚了,并且到理赔的时候仍然保持夫妻关系,这样B才能拿到保险金。这样的设计可以更合理的保障投保人A的利益,而且实现对另一半爱的承诺。

同理,如果在买人寿保险的时候在受益人一栏没有特殊约定,选择“法定继承人”的,那么如果与现在的配偶离婚,则万一发生理赔,前夫或前妻是不参与赔偿金的分配。怎么选择受益人,这是一个有关于未来利益的问题,对一方有利的同时也许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在了解受益人这个关键词背后的奥妙同时怎样平衡中间的金钱以及人际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

比如,妻子担心婚变隐患,为了掌握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可要求丈夫购买保险并指定自己作为受益人。

又比如,如家庭中已有子女,那么可以要求丈夫购买保险指定其子女作为保险的受益人。这样在其子女未成年时期,妻子作为子女的实际监护人,亦享有对保险金的实际控制权。同时,通过这种方式适合财产的隔代传承,有效预防晚辈婚姻破裂造成的财产流失。


 

二、共有变私有?离婚不分?

 

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一般婚后夫妻间的财产是共同共有的,那么如果想要保留一些夫妻间的“小金库”可以怎么办呢?包括离婚的时候,哪些保险利益可以做到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根据我国《保险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通过人寿保险可以实现保留一些夫妻个人财产,这部分即使面临离婚诉讼也不会被分割掉。

2016年1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

《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

此《纪要》对目前司法实践中保险及保险金在婚姻中的财产性质做了有史以来最为全面的审判意见指导,从此以后保险代理人帮助客户进行保单规划设计就有了更为明确的司法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

 

其中规定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处于保险期内,投保人不愿意继续投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部分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于此,婚前是财富规划的大好时期,选在婚前购买保单并足额交清保费,这种保单架构下的保单仍然是个人财产,保单现金价值不受日后婚姻变动影响。

若想在婚后给自己更多的基本保障,完全可以考虑自己给自己在婚前、婚后购买大额的健康险及意外险。如果出险,客户自己作为伤残及大病保险金受益人,此部分受益均为婚后个人财产,免受婚姻风险冲击。


但,全职太太很亏对不对?作了贡献不少,万一老公都替自己买了健康、意外险,那么与其无关。这种情况下,为了锁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考虑让配偶出资购买大额年金类保险,那么生存年金受益人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生存年金都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能够共同享有该年金利益。

保险的优势还在于保护父母财产,不仅让父母生前财产免受子女婚姻风险牵连,还可以利用保险的架构设计保护子女婚姻财产以防遇到渣男而赔了夫人又折兵。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地就说保险是“离婚不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以及婚前购买的投资性保险婚后的收益一般均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并不是选好产品付完钱就万事大吉,不同的付款来源、条款约定会造成后果的差异万千。了解自身及家庭财产状况,结合专业的法律和金融知识,才能有效达到目的。

【本文作者:周碧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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